無形資產具有三個特徵:一是不具有實物形態;二是具有可辨認性(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,不具有可辨認性);三是屬於非貨幣性長期資產。
國巨為打消無形資產的經典案例
國巨 94 年 4 月 20 日宣佈公告大舉認列資產損失 117 億元,包括:
商譽 96.75 億元
閒置資產 11.18 億元
長期股權投資 6.55 億元
出租資產與不動產投資 2.79 億元
造成 93 年財報稅後虧損 102 億元,每股後虧損 4.51 億
未來每季將不需再提列 1.33億元的商譽攤銷。
此舉獲得市場高度肯定,股價隨即大漲。
其他資產佔總資產比重逾兩成為警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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